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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8起校园性侵案,这到底是谁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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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内连发至少8起校园猥亵性侵幼女案,这令不少网友震惊!20天8起,就是差不多两天就有一起校园性侵案,这不禁让人为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是谁让这些魔爪伸向无力反抗的孩子,是谁让孩子受侵害!校园性侵案,到底是谁惹的祸!以下亲亲宝贝小编告诉你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校园性侵案?

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还仅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

20天8起校园性侵案,这到底是谁惹的祸

20天至少8起校园猥亵性侵幼女案

 5月8日 海南万宁 校长带着女生开房

当日,万宁市一小学校长陈在鹏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冯小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目前两人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5月15日 安徽潜山 校长12年性侵9女童

记者15日获悉,潜山县某小学校长杨某,在12年里先后性侵9名女童。日前,杨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被提起公诉。

5月18日 安徽舒城 男教师猥亵7岁女生

18日,发现7岁女儿内裤有异物并掺杂血迹,安徽省舒城县汤女士报了警。目前,50多岁的数学老师王某某被刑拘,并承认犯罪事实。

 5月20日 山东青岛 幼儿园保安猥亵儿童

20日,青岛警方在处理一起治安纠纷时,获悉崂山区梅岭西路283号一家幼儿园有保安员猥亵儿童,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5月21日 河南桐柏 54岁教师猥亵女生

21日,河南桐柏县54岁小学教师杨某某在教室猥亵女生时被男生发现。28日,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捕。他在2010年至2012年的师德考评中均为合格。

 5月21日 湖南嘉禾 小学老师猥亵多名女生

21日晚,湖南嘉禾县普满中心小学二(1)班数学老师曾星明被举报猥亵多名女生。26日,县公安局将曾星明刑拘。

5月22日 广东雷州 小学校长性侵2女生

家长报案后,雷州某小学校长郑某于22日自首。今年5月以来,郑某将该校六年级两名女生多次诱骗至学校宿舍强奸,郑某已被刑拘。

5月27日 广东深圳 老师猥亵4名学生

深圳市警方27日接到报案,4名学生在南山区弘基学校就读期间被老师猥亵。当晚,警方将二年级老师吴某东抓获,日前将其刑拘。

……

还有更多没有曝光和公开报道的校园性侵案,到底又有多少校园悲剧在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已被执行死刑。

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说,在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中,7名女童受害时都才9岁、10岁。出于对孩子们的保护,最高法发布案例时没有写明被告人姓名。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绝不能手软。

案例1:老师强奸猥亵7女生

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中,被告人鲍某某从 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利用教师身份猥亵小学女生7人数十次,并将其中6人奸淫数十次,还拍摄该6名幼女的裸照及被强奸的照片、视频。法院为此依法判处被告人鲍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2:继母借“教育”打骂虐待继女

山西平顺县人李艳勤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李艳勤借“教育”之名,经常对继女申某某打骂虐待,并最终于2012年5月将其殴打致死。鉴于李艳勤有抢救被害人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为此依法判处被告人李艳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3:组织指使未成年人入户盗窃

邓家文组织指使未成年人入户盗窃案中,被告人邓家文在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多次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在广东翁源县入户盗窃,情节严重,并犯有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法院为此判处被告人邓家文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三问校园“狼”出没

 1.性侵为何迟迟未发现?

近期曝光的校园性侵案中,许多学生都是长期、连续被猥亵。为什么迟迟未能被发现?广州市某小学负责人说,“我估计是大多数教育工作者对这类事件的警惕性不高,认为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太低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微博)认为,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会引导学生选择性地展示美好一面,而坏事却不敢告诉父母。如果学生能够懂得,在现实生活中如何不伤害别人,又如何保护自己,一旦遇到伤害可以检举、报警,也就不会拖这么长的时间。

 2.校园性侵缘何“井喷”?

20天里接连曝出校园性侵案,给人以“井喷”之感。熊丙奇认为,其实这些案件一直存在,并不是突然间增多,只是以前未能进入公众视野。

熊丙奇特别提醒,每次校园猥亵事件后,都应该关注受害人的保护问题,救助最不应该缺位,否则会造成终身影响。但有些农村学校因条件简陋、师资匮乏,在心理方面的救助也难以到位,建议公益组织介入。

  3.如何从制度上防范?

有学者指出,发生校园性侵案说到底是“师德” 问题。对此熊丙奇不认同。“这不是道德的问题,是法律的问题,说‘师德’那是把这个词矮化了。”熊丙奇认为,类似案件一旦发生就应移交司法处理,这是原则问题。但目前很多都是行政处理,也就是说当成内部问题来解决。而目前很多类似丑闻都是不了了之,并没有走到法律程序。他认为当务之急是落实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完善法规。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综合新华社、《南方都市报》等

20天8起校园性侵案,这到底是谁惹的祸 第2张

  专家解读

  判死案例很有导向性

法学家、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昨日说,此次最高法公布典型案例,做了长时间的调研和论证,选取的案例在案件类型、犯罪事实、判决结果方面都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特别是教师强奸猥亵多名幼女被判死刑的案例,对近期发生的多起性侵幼女案的审判有很强的导向性,此类案件会被重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说,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是指导各级法院审判的一种方式,代表了最高法的观点和立场,其评判对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照标准。不过,不同案件有不同的特点,典型案例只对审理起指引作用,这与英美等国具有法律效力、能作为审判依据的“判例”不同。

陈卫东说,与发布周期较长、批量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不同,典型案例有针对性,是择机发布,时间性较强,往往集中代表一类案件的特点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提醒家长

  告诉孩子要敢说“不”

童年时期留下心理阴影,往往会影响一辈子,也可能会给未来埋下炸弹。作为家长,要随时留意观察孩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比如回家比平时晚、晚上做噩梦、不愿和异性接触等,一定要和缓地询问原因,耐心开解。更要教给孩子以下9个“守则”,尽量防止受到伤害:

1.凡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碰。

2.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也要敢于说“不”。

3.孩子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4.晚上女孩外出时,应结伴而行,尤其是年幼女孩外出,家长一定要接送。

5.女孩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处靠近,必要时要呼叫。

6.女孩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

7.应该避免单独和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尤其是到男子家中。

8.不随便喝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

9.独自在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发觉有陌生人进入应果断开灯求救。

  延伸阅读:这些人禽兽不如,为何能为人师表?

  ·河南猥亵女生男教师连续3年师德考评合格

29日早晨,雨后的斗称沟村弯曲的山路有些泥泞。从山下爬上来的孩子们正歪歪扭扭地赶往山坡上的小学上早课。虽然已是五月末的夏季,山区里的气温并不炎热,有的孩子还穿着外套。

河南当地媒体24日报道称,斗称沟村小学56岁的男教师杨某某多年来性侵数名本校女生。消息传出后,随即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与对杨的谴责。不过奇怪的是,在2010年至2012年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杨某某却均为合格。

·近三年广东逾两千女童遭性侵 将发放“防狼手册”

据介绍,广州市妇联在调研中发现,女童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普遍较差,对将发生的侵害缺乏必要的警惕;家长对女童的安全监护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无论是学校、社区还是媒体,针对儿童性安全教育工作普遍不足。

为此,广州市妇联已指导广州市巾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申报了“集思公益幸福广东”支持妇女计划的公益项目--“防狼手册美丽人生”,该项目已成功获选。据介绍,项目包括设计并印制《宝贝,别害怕!--女童防狼手册》1万册,针对女童及家长发放。

 远离性侵害 校园不能失守

许多性侵案都发生在校园内,嫌疑人就潜伏在孩子们身边。无论是万宁小学女生遭校长性侵案,还是河北发生的这起校园强奸案,都表明了校园绝对不可失守。

5月23日零时许,两名男子闯入河北省泊头市一所中学女生宿舍,涉嫌猥亵强奸6名初中女生。当天下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近期,关于未成年女性遭性侵的相关报道颇多。这些案件显然不是一下子冒出来的,说明这类案件其实时有发生,只是较少进入舆论视线。或者说,过去这些案件并未引起社会足够关注。保护未成年人,理应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筑起一道防波堤。但从海南万宁小学女生遭性侵等案件,不难看到,无论是法律惩罚还是学校和家庭保护等方面,如今都存在不少问题。

河北发生的这起案件,主要暴露的是学校方面的问题。据悉,这6名女生遭遇性侵害三天后,受害人家里才接到通知。这或可表明当地有关方面对这起案件的态度。如果学校和有关部门不是为了隐瞒事件或逃避责任,只能说当地对这起案件的处理实在过于漫不经心。发生这么严重的事件,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本该第一时间介入,配合调查,及时安抚受害学生。出事后,任由受害学生躲在家里哭,学校明显失责。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据介绍,该中学只有一个校门,平时社会人员可以自由进出。学校安全管理疏松,无疑为不法分子打开了“后门”。两名嫌疑人在午夜还能够进入学校,在女生宿舍大发淫威,可见这所学校的安全措施形同虚设。对此,当地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不仅没有深刻自我反思,居然声称这只是一般刑事案件,“防也不是防得住的”。照此说法,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等于主动放弃了自身职责。

更让人震惊的是,两名犯罪嫌疑人中,一人年仅19岁,另一人则仅为12岁,还是个未成年人。且先不问这名小男孩怎么会参与到这场犯罪活动,仅凭这两人就把一所中学搞得鸡飞狗跳,这又说明什么?这除了说明学校的安全措施极不到位,也反映了学校平时可能从未对学生进行过安全防范教育。如果这些女生平时接受过相关安全教育,具有一定自我保护意识,结果很有可能完全不一样。

保护未成年人,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校园乃其中一块重要阵地。许多性侵案都发生在校园内,嫌疑人就潜伏在孩子们身边。无论是万宁小学女生遭校长性侵案,还是河北发生的这起校园强奸案,都表明了校园绝对不可失守。倘若学校不主动承担职责,采取防范措施,这一阵地就不可避免会沦陷,任由违法人员把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让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应从学校抓起,在校园大门前拉起牢固的防线。

  校园性侵频发原因大揭密

  未成年人遭性侵低龄化明显男童不绝对安全也是受害者

  安全制度疏漏致校园性侵频发

海南万宁“校长带学生开房”、广东雷州“小学校长涉嫌强奸两名女学生”、河南桐柏县56岁小学教师性侵10余名女生等事件,为即将到来的六一国际儿童节,添上一抹灰色。

“未成年人被性侵案呈增长趋势;受害儿童低龄化明显;性侵男童应当引起关注;熟人作案,留守、流动儿童被侵害等问题尤为突出。”多名司法实务界人士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取证困难是办理此类案件面临的最大难题,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受到侵害,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留存相关证据。

 幼童更易成性侵对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张妍发现,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性侵案2008年之后增长明显,近3年年均都在10件左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副处长柳青也有同感。2010年至今,该院已办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22件,“最近刚刚收了几个,总体呈高发态势”。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侵害比例最高,约占70%左右,留守、流动儿童被侵害问题突出。”张妍分析,熟人作案占相当比例,侵害人与被侵害人大多认识,存在邻居、老乡、继子女等或远或近的关系。

柳青表示,年幼儿童认知、辨别、反抗能力都较差,更容易成为性侵犯罪对象。在28名被害人中,14周岁以下17人,其中10周岁以下的11人。如何某猥亵儿童案中,何某在理发店内两次猥亵邻居年仅5岁的女儿。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韩晶晶曾对近年来媒体报道的340个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340个案件中,50个为校园性侵害案件,农村校园性侵害案高发,约占60%;侵害者以老师、校长居多,约占70%。

“家教、培训机构的老师也要引起相当注意和警惕。”柳青透露,此类案件该院已查办3起,其中一起是北京市一家教育培训学校的英语外教多次猥亵一名11岁男孩。

 近三分之一多次受侵害

侵害时间长是该类案件的另一个鲜明特点。张妍、柳青告诉记者,陌生人实施的性侵害一般只是一次,亲属、熟人实施的性侵害持续时间都比较长,有的数月,有的数次,近三分之一被害未成年人受过多次侵害。

“这在校园性侵案件中非常突出。”韩晶晶解释说,侵害持续时间长表现为个案中受害时间长和案件总体侵害时间长两方面。如同一受害人被老师性侵害时间最长达4年,所有案件总体平均时间为2.3年。

她认为,许多案件都是经过很长时间才案发,有的被害人甚至从没有考虑过报案,直至案件被其他人发现告发。“案件持续时间长、不积极报案都表明,此类案件易成隐蔽案件。”

分析造成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高发的原因时,张妍认为,缺乏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是直接原因。“中国父母很少意识到性教育的重要性,即便是进行早期性教育的家长,也大多是从孩子进入青春期开始。学校的性教育多数停留在开设生理卫生课层面。”

柳青则直指监护不到位无形中给犯罪人提供了“机会”。她说,流动儿童的父母往往忙于打工,无暇顾及年幼子女,常常放任其长时间单独玩耍疏于照顾,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而留守儿童一般在农村跟随爷爷奶奶或其他委托监护人生活,缺乏全面保护、管理和关爱,容易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也是导致校园性侵案发生的直接原因。”韩晶晶认为,这些性侵案件发生在教室、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学校内废弃的房屋以及广播站,甚至一些猥亵案件发生在讲台上。学校既没有安排教师值班巡查,也没有给学生宿舍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致有的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实施犯罪。

监护人须第一时间报警

此类悲剧如何防范、避免?孩子受到性侵,应该如何维权?采访中,各位司法实务界人士都给出了建议。

张妍提出,家长要充分承担起合格监护人职责,对孩子加强性安全防范教育,尤其要改变传统观念,对男童也不能掉以轻心;要随时留意观察孩子,注意发现异常。

韩晶晶建议学校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管理,配备必要防护措施,建立门卫制度,加强对学校闲置及废弃房屋的管理。同时,应当建立教师值班、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制度,加强法制及自护安全教育,使学生发现受到伤害的可能后及时报告。

柳青认为,要加强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出入的监管,如有未成年人在宾馆、饭店开房、出入KTV等娱乐场所,应引起高度关注;要整治淫秽不良网络信息、信息台特殊服务等,净化社会风气;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尽可能给打工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一旦发现孩子受到性侵害,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张妍表示,家长要保持冷静,帮助孩子回忆出完整的过程。同时注意保存好孩子受害时的内衣,及时固定证据。也可以在报案后由公安机关送孩子做身体检查和司法鉴定,但不要自己大张旗鼓“教训”嫌疑人,避免造成孩子隐私泄露。

柳青告诉记者,有的家长事发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寻求私下和解赔偿,这样做的危害无穷。不但证据可能灭失,而且可能因耽误时间影响法官对受害方证言的采信。

韩晶晶表示,民事赔偿部分可以通过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当然,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只能赔偿直接物质损害,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而且数额较少。

但是,在校园性侵案中,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学生受到伤害具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家长可以另外提起相应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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