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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育津贴领取规定 江西省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来源:亲亲育婴馆    阅读: 1.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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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育津贴领取规定

1、正常生产享受九十天生育津贴;

2、难产或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3、正常生产多胞胎每多生产一个婴儿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4、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三十天生育津贴;

5、其他生育津贴在相应地限定标准内支付。

江西生育津贴领取规定 江西省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江西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填写《省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单》;

2、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4、《(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原始收据、收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相关检查报告和婴儿出生(或死亡)证等。

江西生育津贴领取规定 江西省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第2张

江西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新参保单位为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次月即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已经参保单位中的新职工,必须足额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江西生育津贴领取规定 江西省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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