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性员工或者其配偶的单位给缴纳了生育险,而且满足安徽地区的年限,那么在生完孩子之后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那么安徽省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呢?
安徽省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女性员工或者其配偶的单位给缴纳了生育险,而且满足安徽地区的年限,那么在生完孩子之后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在申报生育津贴的时候,需要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①手术证明、②费用凭据。
安徽省生育津贴时效
安徽省生育津贴时效为: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累计满12个月即可、省、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基本国策)
失业者生孩子可领,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
二胎也能领取、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市计划生育规定:过期不候,没有连续缴纳也行。
安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生育时生育保险累计缴纳满12个月以上;
2、失业人员需办理失业登记,可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在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3、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5、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